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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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号No:RX14-WP-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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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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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嘉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条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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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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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对象:安徽嘉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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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安全条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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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年产1万吨环氧树脂及2000吨聚羧酸减水剂建设项目由安徽嘉蓝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建设,该项目选址于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并已办理了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相关手续。
本项目主要产品有E-39D树脂、E-803U树脂、聚羧酸减水剂。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辨识,本项目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聚羧酸减水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甲基丙烯酸(危规号:81618)、硫酸(危规号:81007)及生产过程所用氮气(危规号:22005)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项目为新建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并设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和设施。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辨识,该项目列入安全使用许可使用行业目录“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的制造”小类;依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辨识,该项目使用的原料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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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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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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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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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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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飞(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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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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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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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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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其他人员(姓名、资质或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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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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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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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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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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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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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向东(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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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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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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