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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怀宁县清河乡团月采石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号No:RX12-K-009)

2012/5/30

评价报告编号No:RX12-K-009
项目名称
怀宁县清河乡团月采石厂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怀宁县清河乡团月采石厂
项目类型:现状评价
项目内容:
怀宁县清河乡团月采石厂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潘金才,经济性质为个人经营,主要经营范围是建筑石料露天开采、加工。
怀宁县清河乡团月采石厂始建于2002年, 2008 年 11 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该矿山露天开采扩产改造初步设计。于2009年委托安徽瑞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同年5月延续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5月14日。2012年2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为采矿权扩界办理了短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8月20日,生产规模为年产13.0万吨(建筑用灰岩),矿山近年来和2009年5月15日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未发生人身伤害事故,2012年5月被安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项目组
项目组长
吴大敏
评价人员
及任务
刘德新(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吴法春(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祖兴虎
参与评价其他人员(姓名、资质或职称)
报告审核人
刘德新
技术负责人
陈晓红(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法春(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12年4月29日